近来,中外运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台湾以立法的方式约束集装箱的分量,如有超重行为将按法令重罚,保定鲲鹏世界货运署理有限公司提示货代同行和外贸企业留心相关影响。
近来台湾以立法方式对进出口集装箱分量进行约束,自7月1日起履行。为防止拖车业者、船方及货方间发生争议,请严格遵守履行货柜限装载之限重。
台湾交通部增订路途交互与通行办理处分法令五十六条之一,及批改第二十九条之二、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三条及六十九条,并于2017年7 月1 日起发布实施。
1、按交通安全规矩,半联合车(货柜拖车)总重(含货、柜、曳引车、拖架),不答应超出35吨,交警答应一成容差量,故最大分量不答应超出38.5吨(请详参附件之交通安全规矩)。
40呎货柜可视为全体货柜装载,故可向监理单位请求半年期之暂时通行证,其总重可达42吨,但20呎柜不得视为全体货柜装载,故20呎之最大总重仍为38.5吨。(请详参附件之请求进出口超重货柜暂时通行证)。
3、如有超重行为则按法令重罚(详见附件),拖车所有人(公司)及驾驶人必需记点,三个月内有超越三次者,驾驶人及公司将吊扣执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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